网站首页公司简介发展记要组织结构公益事业合 作 社荣誉证书来访路线
公司要闻文化活动政务信息东莞果菜市场快讯价格行情现市产品果品文化
水果保鲜健康饮食招商引资供求信息业务联系意见反馈网站导航友情链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社名称为东莞市水果产销服务专业合作社。
第二条 本社住所位于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下桥路段。
第三条 为提高农村水果生产和经营组织化程度,推进农村水果经营专业化、产业化进程,加快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步伐,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大力发展支持专业合作社的文件精神,我司成立以东莞市供销合作社为依托的水果产销服务专业合作社,并制订本章程。
第四条 本社是由从事水果生产、经营的专业户为主体,在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互助服务、民主管理、以服务为主的合作组织。
第五条 本社的宗旨是通过解决一家一户分散生产、经营解决不了的科技改良、采收保鲜、分级包装以及运输等问题,以达到增加产量,提高质量,产销畅通,信息传播,促进销售,提高效益的目的。
第六条 本社以东莞市供销合作社为依托,以果菜公司为龙头企业具体操作,凡申请加入本社经批准后成为社员,在业务经营上接受本社的指导和管理。
第七条 本社变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由社员大会讨论并经主管部门同意批准生效。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八条 根据本社行业的特点,研讨水果行业生产、加工、营销,促进发展。
第九条 充分发挥果品流通优势,在运作过程中相互配合,协调管理,提供产供销信息,诚信服务的合作关系。
第十条 通过市场+农户+客商的方式逐渐形成信息、价格、包装、仓储、物流、防腐保鲜、中介交易、配送加工等服务体系。
第十一条 凡本社社员,必须承认本章程,交纳本社所规定的最低限额以上的社员会费(现金或实物)。
第三章 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社员的权利
1. 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权利。
2. 有出席社员大会或推荐本社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有对本社监督和批评建议的权利。
4. 有优先享受本社所提供的各项交易场地、冷藏保鲜、商品流通信息和中介服务的权利。
5. 有享受国家给予专业合作社优惠扶持政策的权利。
6. 社员在经营中发生涉及法律的纠纷,可享有专业合作社协助有关法律咨询的权利。
7. 有参加本社组织参观、学习等有关活动的权利。
第十三条 社员的义务
1. 遵守本社章程,执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 维护本社利益,爱护本社财产,遵守本社各项规章制度。
3. 参与市场经营运作,发挥市场群体作用,遵章守法经营。
4. 配合市场管理,参加不定期召开的会议和活动,交流信息,提供合理化建议,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水果流通发展。
5. 努力完成本社安排的生产、经营、加工、销售等计划。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社员资格。
1. 严重违反本社章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
2. 自愿退社。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第十五条 本社实行社员大会制度。社员(代表)大会是本社最高权利机构。由全体社员组成。
第十六条 社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1. 修改和通过本社章程。
2. 选举或罢免理事会和监事会的主任、副主任及其他成员。
3. 接纳社员或取消社员资格。
4. 审议批准社务报告和年度工作计划。
5. 审议通过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第十七条 社员(代表)大会定期召开,一般每年一次,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出席方能开会。各项决议须有出席会议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本社以东莞市供销社为主管部门,组织机构设:理事会、监事会。
第十九条  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条  理事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本社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 组织本社开展有关业务活动。
3. 制订本社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
4. 由本社理事会主任作为本社代表人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和协议。
5. 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6. 聘任或解聘本社工作人员及其职务。
7. 理事会下设精干的生产指导、经营服务、信息咨询等机构,为社员提供各项服务。
8. 理事会主任负责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一以上社员代表出席方可开会。会议决议须有出席会议人员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
9. 理事会决议须有文字记录,必要时要形成纪要。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是本社的监督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监事会由主任1名、副主任1名、监事3名组成,任期三年,理事不准兼任监事。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职权。
1、监督理事会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监督检查理事会对本社章程和社员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3、监督检查理事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情况。
4、向社员大会提出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四条  对本社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后报社员大会审议。
第六章 终止程序

第二十五条  本社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决议,报主管单位市供销社审查同意。
第二十六条 本合作社终止前,须在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指导下处理善后事宜。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段  邮编:523112
版权所有 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Email:guocai@163.com  办公电话:(0769)22204713
畅通网络  诚信服务